(台)多項突破創新性藥納入健保給付,建構更完整之醫療照護

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

 

     中央健康保險署於4月16日召開之「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以下稱「藥物共擬會議」),經過健保署、醫藥界及付費者代表共同努力下,通過多項第一類新藥納入健保給付及多項給付規定擴增,包括:擴增預防早產兒之病毒感染藥物之給付週數、擴增治療眼科黃斑部病變之新生血管抑制劑之給付範圍,以及首次健保給付標靶藥於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及子宮頸癌之治療。

     本次會議通過之第一類新藥及給付規定擴增,摘述如下:

  1. Ceftazidime/avibactam為新一代β-內醯胺酶抑制劑,是對抗革蘭氏陰性菌感染之抗生素,可有效治療對於碳青黴烯類抗生素有抗藥性之細菌(如克雷伯氏菌)造成的感染症;以及減少碳青黴烯類抗生素使用,進而減少抗藥性持續攀升,同意納入健保給付,屬第一類新藥,屆時5年內將有近4,179人次之感染症病人受惠。
  2. Letermovir為非核苷類巨細胞病毒抑制劑,是第一個適應症核准用於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預防巨細胞病毒感染及相關疾病之藥物,可降低台灣高達80%-90%巨細胞病毒感染流行率,同意納入健保給付,屬第1類新藥,預計將有超過200名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病患受惠。
  3. Icatibant為合成十肽用於罕見疾病遺傳性血管性水腫(hereditary angioedema,HAE)急性發作時急救藥,以滿足現今醫療之迫切需求,同意納入健保給付,屬第1類新藥,屆時將有34名遺傳性血管性水腫病患受惠。
  4. Palivizumab為人類免疫球蛋白(IgG1) 單株抗體,預防早產兒呼吸道融合病毒感染,因臨床上32週以前之早產兒,仍屬於呼吸道融合病毒感染之高風險族群,同意由30週之早產兒,擴增給付用於32週之早產兒,後續健保署將與廠商進行價量協議。
  5. Aflibercept及ranibizumab為新生血管抑制劑共2品項藥品,為治療黃斑部病變之藥品,其中因年齡老化造成之50歲以上血管新生型(濕性)年齡相關性黃斑部退化病變(下稱wAMD)及多足型脈絡膜血管病變型黃斑部病變(下稱PCV)屬脈絡膜疾病,倘病患眼睛有出血或水腫,視力將很難恢復。為維持治療有實證之臨床效益,故同意先開放wAMD及PCV 2種適應症,以減少健保財務衝擊,使用支數由原先之7支為上限,擴增為14支為上限,後續由健保署與廠商進行價量協議,以使健保資源有效運用。
  6. Bevacizumab為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單株抗體,是第一個健保給付於「對含鉑藥物具感受性之復發性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與「持續性、復發性或轉移性之子宮頸癌」之標靶藥,除可延長病患之整體存活期外,使用於「持續性、復發性或轉移性之子宮頸癌」之病患,亦可延長無疾病惡化存活期。納入健保給付後,可使這類病患有新的治療契機。

      健保署近年致力於合理分配有限之醫療資源,期盼健保給付於最有效益的治療上,未來亦將持續與藥物共擬會議代表(含專家、醫界團體、付費者代表、病友團體及藥廠)一起努力,以實證醫學為基礎推動精準醫療,讓每個藥品給付均能達到最佳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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