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關於進一步做好醫養結合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解讀

來源: 老齡健康司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各類醫養結合機構(指同時具備醫療衛生資質和養老服務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或養老機構)主動融入防控工作大局,充分發揮積極作用,助力疫情防控阻擊戰。當前,疫情形勢仍然嚴峻複雜,防控工作進入關鍵階段,為做好醫養結合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預防醫養結合機構內的傳播風險,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醫養結合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對醫養結合機構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提出了4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完善防控工作機制。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民政部門指導醫養結合機構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各醫養結合機構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機制,根據前期防控情況及時調整防控策略和應急預案,明確工作流程,加強應急值守,及時上報資訊,提高防控效果。二是服從當地聯防聯控統一指揮。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總體部署和要求,周密安排,發揮醫養結合機構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應有作用。各類醫養結合機構要遵從屬地管理原則,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民政部門和疾控等專業機構的指導下,規範、安全開展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醫養結合機構要對全體人員進行分類培訓與指導,確保機構內全體人員防護到位。要加大機構內疫情防控力度,按照相關規範、指南,做好新冠肺炎相關預防與控制工作。要切實消除機構內交叉感染風險隱患,除按照上級和當地聯防聯控機制統一部署確定為定點救治醫療機構、設置發熱門診、開展排查工作的醫療機構外,各地醫養結合機構在疫情期間不得擅自對外開展發熱病人的診療排查活動。按統一部署作為定點救治醫療機構、設置發熱門診或開展排查工作的醫養結合機構,要妥善安排好對內、對外服務。四是強化責任落實。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民政部門切實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的行業監管和防控指導,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瞞報漏報遲報、防控不力、失職瀆職等導致疫情擴散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責。醫養結合機構要嚴格執行疫情防控相關部署及工作規範、指南,切實保障入住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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