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食药署澄清目前无缺药疑虑,并已超前规划应变作为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署

 

有关媒体报导武汉肺炎使国际原料药断链,恐有药品短缺疑虑一事,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以下简称食药署)调查,国内短期尚无药品受疫情影响导致供应短缺之情形。为因应疫情长期发展,食药署已预作多项应变措施,包括盘点可能受影响之原物料、鼓励业者先行寻找原料药之替代来源、加速审查业者原料药相关申请案,并已研拟相关补贴措施,降低业者取得原料药增加之成本负担。食药署非常重视且呼吁医疗机构勿因恐慌提高库存等,并请业者依适当供货比例,将药品供货至医疗机构及药局,以避免有供应分配不均之情形。

我国制药业者原料药源自中国占比约3-4成,食药署自春节前即超前规划应变作为,与制药相关公协会合作并召开多次会议讨论,业界表示一般原料药维持3-6个月以上库存,且多有其他国家来源可供替代,目前亦积极寻找更多其他原料药来源。食药署后续亦加速审查自用原料及新增原料药来源申请案,以确保业者取得所需原料药,避免药品短缺。

缺药(Drug shortage)是指”临床上为必要性且无可替代之药品”发生供应短缺的情形,倘能经厂商及医疗人员的预先通报,由食药署启动药品短缺评估暨后续处理机制,于接获药品短缺通报后,立即评估替代药品或替代疗法,可减缓发生缺药之风险,经评估有其他替代药品或治疗方法,则不属缺药问题。食药署于评估后将替代药品信息公布于食药署药品供应信息平台及健保信息网服务系统,供临床医师参考。如无替代药品,则启动缺药处理机制,公开征求药品项目制造或输入,如有通报案件会逐案协助解决,以维持药品稳定供应,同时有助于厘清民众疑虑,避免造成无谓的恐慌及社会的不安。

食药署严正驳斥网络流传之不实缺药讯息,同时呼吁于防疫期间,各方应共同努力,保障民众用药权益,近日就网络流传散播不实缺药讯息,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将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14条及刑法第313条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侦办,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三百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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