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澄清媒体报导食药署禁止「羟氯奎宁」药品替代至诊所一事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署

 

有关媒体报导禁止“羟氯奎宁”药品补充到诊所一事,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以下简称食药署)说明,109年3月17日订定之「严重特殊疾病性肺炎防疫期间期间药品供应管理原则」,是为避免免疫情在发生药品囤货,供应不均等情事,目前药商仍持续按比例转换药品分配至医院,诊所及药局,从而扩大临床需求。药物可能可用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之需,食药署已请国内药厂增加产能,并结合防疫政策,优先供应经中央流行病情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指定之医疗院所使用。

      「羟氯奎宁」于国内多用于治疗免疫相关疾病(如红斑性狼疮,慢性风湿性关炎等),目前国内药品库存对于既有患者之治疗,实属足够。另针对指挥中心于109年3月26日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感染临床处置暂行指南第五版,将该药品替换为目前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用药之一,食药署已持续与国内相关药商召开沟通会议,未来将可提高国内「羟氯奎宁」产能,以因应疫情所需。

根据疾病管制署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感染临床处置暂行指引,确诊病人皆须接受接受隔离治疗,建议基层诊所若发现疑似个案应依防疫措施通报,并配合指示转诊。署亦持续全力配合我国防疫政策,优先采用药品供应经指挥中心指定之医疗院所使用,共同守护国人健康。

      提醒人们,该药品属于处方药,应经医师评估病情后处方使用,不可自行使用,造成疾病或病情恶化或发生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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