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卫福部公布「诊所美容医学品质认证」名单民众选择服务有保障

来源:医事司

 

卫福部为推升整体美容医学品质与安全,于107年9月发布特定医疗技术检查检验医疗仪器施行或使用管理办法(简称特管办法),明定削骨、全(中)脸拉皮、全身拉皮、大量抽脂、鼻整形、腹部整形、义乳植入等七大类美容医学手术,限制应由特定之专科医师执行,以确保病人安全,迄109年4月30日共有377家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又为打造优良、高品质的美容医学服务环境,卫福部自108年11月起推动「诊所美容医学品质认证」制度,并委由财团法人医院评鉴暨医疗品质策进会(简称医策会)办理认证作业,今(1)日公布总计56家诊所通过,取得效期3年之认证资格,详细名单公布于卫福部官网-医事司首页「美容医学资讯专区」及医策会网站,提供民众参考、优先选择,以保障医疗品质与就医权益。

卫福部表示,主动报名参与本(109)年度第一次诊所美容医学品质认证的诊所共77家,经评鉴委员实地访查后,共56家通过认证,通过率约73%。认证查核重点主要包括:执行医师之资格、环境设施符合消防及感染管制要求、执行美容医学项目符合法令规定、隐私维护及顾客服务、麻醉安全及紧急后送机制、收费及告知同意等,据医策会分析,未通过之诊所大多因为仪器设备未有保养纪录、处置同意书及说明书内容不够完整、手术治疗纪录及病历记载不够完整、未订定麻醉照护作业流程、药品(针剂)使用及保存管理有待改善等,对于未符合相关查证项目者,后续将研议提供辅导机制,以持续提升诊所美容医学服务品质。

卫福部表示,「诊所美容医学品质认证」制度,可分为手术类、非手术类,欲提出申请认证之诊所必须于所在地卫生局合法登记达6个月(含)以上,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且过去二年内,未有因违反医疗相关法规遭卫生主管机关处停业以上处分; 经实地访视通过20项查核项目,即可取得效期3年之认证资格。本(109)年度第二次「诊所美容医学品质认证」作业,将自6月15日起受理报名申请,呼吁有提供美容医学服务之诊所踊跃参与,并密切注意医策会之公告。

卫福部再次提醒,民众接受美容医学手术及处置,应慎选医疗机构,除优先选择通过美容医学品质认证之机构外,也应多方收集资料审慎思考,勿轻信夸大不实之行销话术,接受疗程前应详阅手术及处置同意书、麻醉同意书之内容,确认执行医师资历,才能多一分保障,少一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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