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食药署说明含lorcaserin成分药品之风险效益评估情形

来源:卫生福利部

 

近期国外卫生主管机关发布含lorcaserin成分药品具有增加罹患癌症(如胰脏癌、直肠癌及肺癌)的警讯。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以下简称食药署)前已于109年2月14日发布新闻稿提醒医疗人员及民众注意该风险,并于同日要求其药品许可证持有商立即暂停供应、销售。为确保民众用药安全,食药署持续搜集国内外资料重新评估其临床效益及风险,提药品安全评估咨议小组讨论,因该成分药品主作为对成人身体质量指数(BMI)过高者,于饮食和运动控制后长期体重辅助管理,考量其风险高于临床效益,故自109年7月16日起废止含lorcaserin成分药品许可证,自公告日起药商、药局及医疗机构应立即停止输入、制造、批发、陈列、调剂、零售;药品许可证持有商亦应于1个月(109年8月16日)内收回市售品。

食药署再次提醒民众,正确减肥之道应配合饮食控制,规律运动,如有必要使用药品协助减重时,应经由医师诊断,选择我国核准且合法制药厂所制造的药品,再加上耐心和毅力,才能拥有健康的身体、匀称的身材,切勿随意购买市面上之减肥药,以免破财又伤身。

食药署已建立药物安全资讯主动监控机制,除有药物不良反应通报系统之外,对于安全有关讯息,随时进行了解,以保障民众之用药安全。同时也提醒医疗人员或病人当有疑似因为使用(服用)药品导致不良反应发生时,请立即通报给卫生福利部所建置之全国药物不良反应通报中心,药物不良反应通报专线02-2396-0100 ,网站: https://adr.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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