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公私部门同心协力精进中医药安全管理

来源:中医药司

 

     近日有中医诊所使用含朱砂或铅丹之禁药,导致病人重金属中毒事件,违法之诊所及中医师,台中市政府已依医疗法及医师法处办,并移送地检署侦查有无涉及刑责;至于涉嫌提供禁药之中药商,地检署亦已依药事法侦查中,本部尊重司法机关之调查。

      为避免少数中医师再度误用禁药情事及确保市售中药符合规范,本部于8月7日邀集中医药团体共同研商精进作为如下:

一、强化中医师用药知能及医学伦理:督请中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转知所有会员确实遵守中药禁药相关规范,并于办理继续教育时,加强宣导中药用药安全及医学伦理。

二、确保市售中药符合规范:为杜绝禁药流通市面,责请各县市政府卫生局加强稽查中药贩卖业者是否违法陈列、贩售朱砂或调配含铅丹口服用中药,倘查获违法情事,将依药事法处办。为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将扩大执行中药材边境查验,并抽验市售中药,加强中药房及中医医疗院所禁药查缉及落实毒剧药之造册管理。

三、建立民众中药用药安全咨询及通报平台:未来将由本部国家中医药研究所及中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合作建立民众中药用药安全咨询及通报平台,针对民众接受医疗之异常用药疑虑,提供便捷、合理用药资讯,由民众共同参与,一齐把关中药用药安全。

  公私部门携手维护中医就医及中药用药安全,保障民众用药安全,本部中医药司、国家中医药研究所及各地卫生局将与中医师公会、药师公会、中药商公会各司其责,携手建立药品安全防范机制,捍卫民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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