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预防B肝母婴垂直感染再升级,公费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实施对象扩及母亲为B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的新生儿

来源:疾病管制署


疾病管制署修订公费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实施对象,由原提供之母亲为B型肝炎e抗原阳性新生儿扩及「母亲为B型肝炎表面抗原(s抗原)阳性之新生儿」。针对国内10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母亲为B肝s抗原阳性(不论e抗原是阳性或阴性)之新生儿,均需于出生24小时内尽速接种1剂公费HBIG及第1剂B肝疫苗,并于满12个月大时,接受s抗原及表面抗体等检测,以了解其预防接种成效与感染状况,及早采取后续补接种与追踪措施。

疾病管制署表示,我国自75年7月起,全面实施婴幼儿B型肝炎预防接种计划,6岁以下儿童带原率已由政策实施前之10.5%降至0.8%以下。另孕妇之表面抗原与e抗原阳性率,亦逐年下降,分别由原17.5%与7%,下降至2018年之5%与1%以下。研究显示提供母亲s抗原阳性e抗原阴性之新生儿接种HBIG,该族群幼儿带原之比率可由0.29%降至0.14%,且再降低猛爆性肝炎发生的风险。

为再提升阻绝垂直传染成效,爰将我国公费HBIG之接种对象修订扩增至母亲为s抗原阳性之新生儿,提供B肝带原母亲的宝宝最完善的健康保障。以一年全国出生数18.2万人估算,预估政策调整后,每年约有8,000名母亲为s抗原阳性之婴儿受惠,实施后每年约可再减少11名幼儿成为B肝带原。

孕妇于产前检查时均应进行B型肝炎表面抗原及e抗原之检验,疾管署提醒,提供接生服务之医院诊所于孕妇待产时,请详加查验确认准妈妈之B肝产检结果,针对10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母亲为表面抗原(s抗原)阳性之新生儿,务必于出生24小时内尽速为其接种1剂HBIG及第1剂B肝疫苗,越早越好,同时协助对家长进行宝宝后续预防接种及母婴应进行追踪检查之卫教。另疾管署也呼吁准妈妈,若产检结果为s抗原阳性,请于待产时主动告知院所,以确保宝宝于出生后能按时完成HBIG及B肝疫苗的接种,共同守护宝宝的健康。有关本项接种政策之相关作业内容,已通函各县市卫生局及相关医学会转知全国执行的医疗院所及会员依循办理,有关信息可至疾管署全球信息网(http://www.cdc.gov.tw),或拨打免付费防疫专线1922(或0800-001922)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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