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委员会委员名单

职称

姓名

学历

经历

备注

主任

委员

曾修仪

1.国防医学院护理研究所硕士

2.国防医学院护理学系学士

3.南非赫鲁斯基医院肿瘤科训练

现职:

  1. 护理师护士公会全国联合会秘书长
  2. 台湾医事联盟协会理事
  3. 教育部部定讲师

经历:

  1. 卫生福利部护理改革工作小组委员
  2. 中华民国护理师护士公会全国联合会主任
  3. 三军总医院督导长、护理长、副护理长、护理师
  4. 台湾护理学会个案报告与项目报告审查委员

 

委员

彭安娜

1.杜贝克大学/护理行政硕士

2.医药大学/医务管理硕士

现职:光田综合医院 顾问

经历:

  1. 嘉义基督教医院/院长室特别助理
  2. 嘉义荣民医院/护理部主任
  3. 惠群护理之家暨居家护理所/院长/负责人
  4. 台中荣民总医院/护理长
  5. 中国医药大学(台湾)附设医院/护理长

 

委员

林丽英

1.爱荷华州杜贝克大学护理研究所硕士

2.医学院护理学士

现职:

  1. 台中荣民总医院护理部顾问
  2. 弘光科技大学护理系兼任助理教授
  3. 台中科技大学护理系兼任助理教授
  4. 中华民国护理师护士公会全国联合会监事
  5. 台湾护理学会监事
  6. 台中市护理师护士公会常务监事
  7. 医院评鉴及教学医院评鉴评鉴委员
  8. 专科护理师训练医院认定访视评委员
  9. 一般护理之家评鉴委员
  10. 台湾护理学会项目审查委员及个案报告审查委员

 

经历:

  1. 台中荣民总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督导、护理长
  2. 中华民国护理师护士公会全国联合会常务理事、国际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护理研究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3. 台湾护理学会常务理事、会员委员会主任委员
  4. 台中市护理师护士公会理事长
  5. 105年公务人员杰出贡献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
  6. 台湾杰出护理人员专业贡献奖及奉献奖评审委员
  7. 卫生署所属医院体检小组委员
  8. 台中市政府学校卫生委员会委员
  9. 台中市政府卫生局护理人员公开甄选委员会委员
  10.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护理人员甄审委员会委员
  11. 台湾造口伤口及尿失禁护理学会监事、常务监事
  12. 中华民国护理师护士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
  13. 台中市护理师护士公会常务理事、理事
  14. 中国医药大学护理系兼任助理教授
  15. 荣总护理杂志审查委员

 

委员

顾艳秋

  1.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卫生教育博士
  2. 国防医学院社会医学硕士
  3. 国防医学院护理系学士
  4. 美国UCLA医管研究员
  5. 伦敦及澳洲病人安全研习营

现职:

  1. 静和医院副院长
  2. 国防医学院兼任副教授
  3. 台湾及美国加州护理师(RN)

经历:

  1. 高雄荣民总医院护理部主任
  2. 国军总医院护理部主任

 

委员

李淑怡

  1. 中国医药大学医务管理研究所硕士
  2. 国防医学院护理学系

现职:

财团法人彰化县私立爱如心老人养护中心主任

 

经历:

  1. 国军台中总医院护理部副主任
  2. 贤德医院护理部主任

 

委员

郭美玲

1.医学大学公卫所硕士

2.科技大学护理系学士

现职:

高雄长庚医院管理部高专

经历:

高雄长庚医院护理部副主任

 

委员

夏晓风

长庚大学医学院护理研究所硕士

现职:

  1. 长庚科技大学校友会监事
  2. 台湾护理学会个案报告及项目报告审查委员
  3. 长庚医院行政中心公共事务关系室副主任
  4. 教育部部定讲师

经历:

  1. 长庚科技大学校友会理事长
  2. 长庚科技大学护理系兼任讲师
  3. 长庚医院临床护理督导
  4. 长庚医院行政中心医务管理部及护理管理部高专    

著作:

「婴幼儿疾病与照护」

共同编著作者

(台北华腾)

委员

于善洁

国防医学院护理系

  1. 台中荣总 缓和疗护组、病房组、专业服务组志工 服务顾问
  2. 台中荣总 缓和疗护组志工 组长
  3. 左营海军总医院(现国军高雄总医院左营分院)护理部督导
  4. 左营海军总医院(现国军高雄总医院左营分院)加护病房护理长

 

委员

李春兰

  1. 国防医学院护理学研究所行政组硕士
  2. 国防医学院护理学系

现职:

  1. 助理教授(理字:21385)
  2. 振兴医疗财团法人振兴医院护理部督导

经历:

  1. 国防医学院护理学系教师
  2.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护理学系访问学者
  3. 国军台南医院加护病房护理长
  4. 空军439联队后送分队航空护理官
  5. 空军总医院(国军松山医院)护理师

 

委员

吕欣茹

  1. 云林科技大学工业工程与管理系健康产业管理博士(修业中)
  2. 国防医学院护理研究所护理行政组硕士
  3. 国防医学院护理在职进修班学士
  1. 佛教慈济医疗财团法人大林慈济医院品管中心技术主任
  2. 佛教慈济医疗财团法人大林慈济医院教学部品管中心技术主任兼副主任
  3. 佛教慈济医疗财团法人大林慈济医院护理部主任

 

委员

陈淑娟

  1. 台北护理健康大学护理研究所硕士
  2. 中山医学大学护理系学士

现职:

  1. 新光医院顾问
  2. 台北护理健康大学兼任讲师
  3. 中华民国护理师护士公会全国联合会监事
  4. 台北市护理师护士公会常务监事
  5. 台湾私立医疗机构护理业务协进会常务理事
  6. 台湾护理学会后补理事
  7. 台湾专科护理师训练医院及母婴亲善医院 认证委员

 

经历:

  1. 新光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督导、护理长
  2. 长庚科技大学教师
  3. 台北荣民总医院护理师
  4. 台湾肾脏护理学会常务理事及评鉴质量委员会主委
  5. 亚洲肾脏护理研讨会(ANNS)创办人之一

 


 

中华两岸健康产业交流协会护理委员会组织简则草案

 

第  一 条

中华两岸健康产业交流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为办理会员相关事宜,特设立「中华两岸健康产业交流协会护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其组织简则依据本会章程第二十三条订定之。 

第  二 条

本委员会任务与职掌为:

一、协助会员建立及修订各部加护护理标准。

二、辅导教育促进各部加护护理专业知识及技能。
三、辅导会员促进护理教育与实务之整合。

四、协助本会规划护理教育,与建立相关数据库。

五、协助办理国内外相关健康护理学术研讨,促进会员经验交流及合作。

六、加强与相关护理学会之交流与合作 。

协助培育月嫂及长期照护护理专业人才。

八、辅导会员办理进阶护理相关教育与训练。

第  三 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理事会就全体理监事暨会员代表或社会贤达人士中遴聘之。

第  四 条

本委员会得视会务需要设置委员五至十五人为原则,由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通过后聘任之,本委员会为无给职,其任期与当届理监事任期同并配合当届理监事任期改选,连聘得连任之。委员出缺时,由主任委员提名,经理事会通过后,由理事长聘补之。

第  五 条

本委员会置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人,由各委员互推之,负责召集及主持会议,并代表本委员会对外连络协调事宜。

第  六 条

本委员会每三至六个月召开定期委员会议一次,必要时得召开临时委员会议。

第  七 条

本委员会之决议,应有委员过半数之出席,并获出席委员过半数之同意,提报理事会通过或追认后实施。

第  八 条

本委员会推行工作所需之经费概由本会年度预算相关科目匀支,不另列预算,如所需经费过多时,得由召集人提请理事会研议筹措之。

第  九 条

本委员会工作执行情形,得由召集人于本理事会开会时提出报告,年终并提出年度总检讨。

第  十 条

本简则如有未尽事宜,悉依本会章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简则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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