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
5月報稅季又將來臨,中央健康保險署提醒,民眾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結算方式,108年度健保費和補充保險費都可以全額列舉扣除,不受2萬4,000元保險費扣除額上限限制。
健保署指出,108年度健保費繳費金額,除可向投保的公司(行號)或所屬職業工會(漁會、農會或水利會)查詢,及向各扣繳補充保險費的單位查詢補充保險費扣費金額外,民眾亦可利用下列方式,查詢108年度健保費繳費金額:
- 連結健保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hi.gov.tw),點選「網路櫃檯」>「承保網路櫃檯」>「一般民眾」>「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完成註冊的健保卡,查詢或下載。
- 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至加保的鄉(鎮、市、區)公所、或前往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查詢。
- 在便利超商之多媒體資訊工作站,使用自然人憑證,查詢或下載。
- 於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期間,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完成註冊的健保卡,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或可至各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臨櫃據點,查詢健保費繳納資料,就可進行網路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