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家衛生研究院
去年底新冠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爆發時,國家衛生研究院隨即啟動疫苗開發計畫,利用現有的技術平台與生物製劑廠的生產能量推動四大疫苗開發平台,包含胜肽疫苗、DNA疫苗、重組病毒疫苗及次單元疫苗等。經動物試驗進行免疫與功效評估後,國衛院將選定DNA疫苗作為後續疫苗開發主軸。
自疫情爆發以來,國內疫苗廠商已陸續進行新冠病毒疫苗的開發工作,並均以重組蛋白技術作為疫苗開發的主要策略。然而,由於DNA疫苗具有快速生產的優勢,同時也可以強化我國在新冠病毒疫苗開發技術的互補性,藉此分散疫苗開發之風險。國衛院在初期即配合國際趨勢,將DNA疫苗列為四大研發策略之一,分頭並進,期盼找出最具發展潛力之疫苗研發標的。
目前,DNA疫苗在完成動物免疫與功效評估後,實驗結果證實可以產生非常高的中和病毒抗體效價,同時,實驗結果也顯示能夠促使免疫反應趨向Th1免疫反應,代表能夠減少產生有害反應之風險。此實驗結果也呼應了世界衛生組織提出新冠病毒疫苗需要產生Th1免疫反應的建議。
這次國衛院在DNA疫苗的開發上與國光生技旗下子公司安特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產學合作計畫,期盼結合國衛院的平台技術與安特羅生技在臨床上的豐富經驗,加速疫苗研發的進程,並且建立我國自主研發生產能力,確保未來國人皆有疫苗可供施打,提供國人對抗新冠病毒的一劑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