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預告訂定並同步廢止「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草案

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於109年7月8日預告訂定「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草案及廢止原公告草案。此2項草案預告評論期60日,以蒐集各界意見。

衛福部前於103年12月26日以部授食字第1031304312號公告訂定「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共計13項。為配合109年5月27日預告「健康食品之關節保健功效評估方法」草案,使健康食品保健功效項目管理更明確,本次預告廢止前103年公告,重新訂定「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並新增關節保健功效,以條列式呈現內容,包含:骨質保健、調節血脂、調整胃腸功能改善、免疫調節、牙齒保健、護肝、調節血糖、延緩衰老、抗疲勞、促進鐵可利用率、輔助調節血壓、不易形成體脂肪、輔助調整過敏體質及關節保健功效等,總計1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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