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養老網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實現人民的美好生活始終是我們的奮鬥目標。十九大報告更是以“美好生活”開篇,指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轉變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美好生活”已成為全國人民共同追求和努力奮鬥實現的至高目標。
當前,我國實現人民美好生活所面臨最嚴峻的挑戰之一,是人口老齡化、高齡化、失能化。2018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已有2.49億,占總人口17.9%,其中65歲以上人口1.67億,占總人口達11.9%。到21世紀中葉,老年人總數將超過4億。如何保障和實現占總人口近1/3、整個生命週期近1/4的老年群體的健康美好生活,顯然是未來30年我國必須直面的重點和難點問題。
實質是保障不充分下的不平衡
當前,制約我國老年人美好生活的矛盾問題,主要表現為各地區養老保障資源投入不足,養老服務供給較為短缺。同時,不同人群之間存在較大差異,包括性別差異、城鄉差異、年齡差異等。總體而言,老年人對美好生活的嚮往與發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重點是保障不充分下的不平衡問題。因此,我國仍需進一步加大養老保障投入,將更多的養老資源用於保障和促進老年人的健康美好生活。此外,當前我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為8%、企業繳費16%;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2%、企業繳費6%,合計已達工資總額的32%左右。未來寄希望于提高繳費率來支撐養老保障支出的空間已較小。在我國“未富先老”“未備先老”的條件約束下,更為重要的是對現有養老資源進行優化增效,提高配置和使用效率,力爭更高效、更可持續地實現老年人健康美好生活。
理順養、護、醫的健康促進路徑
養老保障支出主要包括養老金、醫療保險、照護支出三個項目。由於健康問題和醫療支出主要集中在老年人身上,醫療保險、照護與養老金支出增長具有同步性。隨著我國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養、護、醫三項支出急劇上漲,資金壓力不斷攀升。就健康保障或促進作用而言,養老、照護屬於前端健康防護,醫療屬於末端疾病治理。因此,養老金主要用於滿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開支以及支付醫藥費、照護費等,更多的是日常養護、管理和預防;照護支出既包括日常生活中的普通照顧,也包括康復保健過程中的專業護理服務,重點在於維持和增進老年人的身體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而醫療保險是通過費用報銷的方式,分擔醫療支出負擔,提高醫療服務可及性,使參保人得到事後的救治、康復。可見,養、護、醫是連貫的有機體。醫養是常態、根本,照護是基礎,醫療是保障,三者都是為了保障老年人的健康美好生活。因此,理順進而遵從養、護、醫的健康促進路徑,有助於提高養老資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
推進醫養結合,以“養”“護”為重
無論是前十年的“舊醫改”,還是近十年的“新醫改”,都把保障老年人健康的資源配置重心放在了“醫”上。事實證明,以疾病治療為核心的健康保障體系耗費了較多的醫療資源和醫藥費用,但對提高健康水準並不理想,甚至存在較為普遍的過度醫療、無效醫療問題,影響了我國老年人醫療費用支出效益。
2014年,全國兩會首次提出“醫養結合”。2017年,黨的十九大進一步強調“推進醫養結合”。這表明在我國養老體制改革過程中,“養”的重要作用被逐漸認識到。我們的系列研究表明,養、護、醫三者對提升老年人健康水準和養老資源配置水準具有獨特的作用規律,其路徑、效果差異較大。第一,相比醫療支出,養老金具有更正面、積極的健康促進作用。養老金還能通過多種途徑提高主觀健康和增進生理健康。但醫療支出與主觀健康呈負相關關係,對減緩患小病、重病和慢性病也沒有顯著的貢獻。第二,相比醫療支出,照護支出有助於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質、生活自理能力,進而形成一種良性迴圈。照護支出還能降低老人的小病發病率、患重病次數、患慢性病種類數。第三,養老金與自付醫療支出呈倒U型關係,養老金低於拐點值時,自付醫療支出隨養老金增加而增加,但超過拐點值後,自付醫療支出則會趨於下降。而照護支出與自付醫療支出呈U型關係,即照護支出低於拐點值時,照護支出投入的邊際效果明顯,能夠降低自付醫療支出。這說明提高養老保障支出的經濟績效,首先要保障較高的養老金水準,使老年人有餘力改善生活條件,從而改善自己的身體狀況;提高養老金水準還能促進老年人對照護服務的購買和支付能力。同時,提早照護服務的投入時期,從日常的生活照料和身體保健入手,更好地改善老年人的身體狀況。
由此可見,以往對“以醫促養”的認識有失偏頗。“醫”並不能促“養”,其健康績效最多限於“以醫保養”“以醫助養”。“醫養結合”不能再以“醫”當先,而是以“養”“護”為重,做到“以養促養”“以護促養”,最終實現“以養節醫”,從而打破傳統健康養老服務模式的低效乃至無效困境。
“健康中國”不是“醫療中國”
實現老年人“美好生活”需要已成為我國養老保障事業的新認識、新表述和最高水準、最高目標。但美好生活絕不是要老年人多花錢治病、多使用醫療保險。“健康中國”不能被誤導為“醫療中國”。同時,解決老年人美好生活的不充分問題,也不能只是簡單地增加養老資源投入。這就要求遵循“養、護、醫”的內在邏輯,優化養老資源結構、提升邊際產出效率,逐步轉向依託養老金、照護等方式,有效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質和生活自理能力的美好生活保障體系。
第一,優化社會保險支出結構,將更多養老資源以養老金的形式分配給國民,提高老年人對於健康資本投入的支付能力和意願,購買和使用長期照護服務、增加營養保健投入、豐富文化娛樂專案等。鑒於不少老年人對養老金不願花、不敢花、不會花,要進一步拓寬養老金促進老年人健康的途徑,豐富和完善養老服務體系,提升養老服務的專業化水準。為更大程度地發揮養老金的健康績效與經濟績效,可以考慮將養老金支付方式從現在的遞增型生存年金改為遞減型生存年金。
第二,重視長期照護的基礎性作用,儘早建立長期照護制度,幫助老年人由對抗疾病轉向預防疾病的新模式。同時,加大在老年人早期的照護服務力度,以取得更好的健康績效。
第三,優化醫療資源配置和醫療佈局。醫療的作用主要在於救治疾病,使患者恢復健康,降低死亡率,延長生命。因此,醫療的關鍵在於患者能得到及時救治、及時就醫,切實解決民眾的“看病難”問題。從我國整體情況來看,相較於一味地加大醫療資源投入,優化醫療資源配置取得的效果會更好。
第四,著力解決我國老年人美好生活的不平衡問題,保障女性、高齡老人、農村老人、獨居或機構養老老人等弱勢群體,尤其是同時兼具這幾種特徵的特殊老年群體。例如,喪偶獨居的農村高齡女性老人,是所有老年人中最需要關注和加強保障的極端脆弱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