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職業健康司
應急〔2020〕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廳(局)、衛生健康委,各有關單位:
機構改革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職能已劃轉國家衛生健康委。現將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歸口管理的71項職業健康領域安全生產行業標準(見附件)劃轉國家衛生健康委統一歸口管理,同時調整上述行業標準的標準編號。
附件:71項職業健康領域安全生產行業標準清單
應急管理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0年3月16日
(資訊公開形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