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醫政醫管局
國衛醫函﹝2020﹞180號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
2017年,我委啟動國家醫學中心規劃設置工作。為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體系應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能力,高效率、高水準開展醫療救治工作,我委在原有設置類別的基礎上,增設國家重大公共衛生事件醫學中心,提高新發突發傳染病處置能力,強化科研攻關力量,培養骨幹人才梯隊,全面提升我國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
你院報送了《關於成立國家重大公共衛生事件醫學中心的請示》(同濟醫院字〔2020〕17號),經研究,綜合考慮你院在新冠肺炎疫情應對過程中的突出表現,以及你院醫院建設發展實際情況、醫療服務水準、人才培養能力和臨床科研轉化水準,我委決定以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為主體設置國家重大公共衛生事件醫學中心(以下簡稱醫學中心),落實相關職責任務,帶動提升全國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和醫療救治水準。
你院作為醫學中心主體醫院,負責醫學中心的日常運行和管理,並投入一定的工作經費,確保醫學中心按職責任務開展相關工作。我委負責對醫學中心的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確定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下達專項任務和配套經費,並根據《“十三五”國家醫學中心及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規劃》(國衛醫發〔2017〕3號)和《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實施方案》(國衛辦醫函〔2019〕45號)對醫學中心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