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老齡健康司
全國老齡辦發〔202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老齡辦):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現就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認識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重要性
黨中央高度重視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當前,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廣大老年人特別是獨居、高齡、失能等特殊困難老年人,在生活、就醫、照護、心理健康等方面面臨一系列實際困難和問題。各地要充分認識常態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在全面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時,高度關注廣大老年人的現實需求,及時幫助有需要的老年人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堅決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底線的事情發生,切實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做好老年人健康服務
各地要創新工作手段,強化工作措施,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中老年人健康服務。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及時公佈醫療服務恢復情況,通過網絡、電話預約等形式,減少老年人排隊等候時間,確保有需求的老年人及時、便利就診。積極開展“互聯網+老年健康”服務,利用線上諮詢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導和服務。
要加強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運用微信、手機APP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家庭醫生與老年人及其照護者之間的互動溝通渠道。開展家庭醫生隨訪服務,及時掌握老年人健康狀況,督促慢性病老年患者加強血壓、血糖自我監測,並進行針對性指導。採取慢性病長期處方等用藥措施,加強老年人用藥指導。對於出現發熱等症狀的老年人,要及時送到發熱門診就診。根據本地區疫情防控形勢,適時恢復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老年人健康管理項目,加強健康評估和指導。
要全面掌握轄區內獨居、高齡、失能及患有多種慢性疾病的老年人信息,關注健康狀況,做好健康管理。對轄區內失能老年人,要開展上門健康評估和服務。要針對老年人特點,做好老年新冠肺炎患者的康復服務和心理疏導工作。
三、做好社區居家老年人照顧服務
針對社區內獨居、高齡、失能等特殊困難老年人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各地要積極指導協調各級民政、衛生健康等部門根據職責,推動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落實屬地責任,建立落實走訪探視和關愛服務制度,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在生活照料、看病就醫等方面的困難。要適應常態化防控要求,有序放開養老護理員、社區養老服務機構人員上門服務,允許家政、維修、快遞等服務人員進入社區,既“放權”又壓實責任,落實好相應的防控措施,滿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要以老年人喜聞樂見的方式,大力宣傳防控知識和信息,指導老年人持續做好自身防護,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自覺服從社區防控管理。要指導老年人在疫情防控常態化情況下,科學佩戴口罩,減少人員聚集,加強室內通風消毒,提高健康素養,養成“一米線”、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錯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指導老年人根據自身條件及居家環境,進行適宜的體育鍛煉,提升主動健康意識和健康水平。
要充分發揮社區老年社會組織、老年志願者的作用,鼓勵其根據防控要求和自身條件,適度參與社區防控和社區服務工作,為疫情防控作出應有貢獻。老年活動場所和社區為老服務場所,要按照當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實好常態化防控措施,根據疫情形勢逐步有序恢復為老年人提供服務。
四、做好入住機構老年人照顧服務
各地要指導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機構進一步完善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落實,保障防疫物資供應,切實消除感染風險隱患,保障入住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機構要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養老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在保證入住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按照所在地區風險等級及時調整疫情防控策略,有序恢復正常服務。要落實人員進出管理、人員防護、健康監測、消毒等防控措施。重視加強老年人心理疏導,鼓勵子女家人通過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與老年人親情互動。
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機構要在本地聯防聯控機制的統一部署下,加強對無症狀感染者的篩查檢測工作,積極配合開展核酸檢測篩查和流行病學調查。一旦發現無症狀感染者,要立即上報並按要求進行集中隔離和醫學管理;隔離期間若出現症狀,要立即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醫養結合機構要按照本地工作部署,有序恢復正常醫療衛生服務,為老年人提供便捷、適宜的醫療衛生服務。內設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服務機構不得超出醫療許可服務範圍對外服務。開展對外診療服務的醫養結合機構,要完善門急診預檢分診管理;設置發熱門診的,要加強發熱門診管理和感染防控,做好醫務人員和入住老年人防護工作;有條件的機構,可開展分時段預約診療和互聯網診療諮詢。醫療機構舉辦養老機構或與養老機構毗鄰的,應按照醫療機構分區管理要求開展交叉感染評估,評估有風險的應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醫療衛生機構要在地方政府的領導和統籌安排下,指導簽約合作的養老機構落實疫情防控和傳染病防治措施,增強防控意識,提高防控能力,嚴防機構內感染。
五、強化對老年人的兜底民生保障
紮實做好老年人各項民生保障工作,加強各項政策配套銜接,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基本醫療。對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及時足額發放護理補貼、養老服務補貼及高齡老年人津貼。對符合低保條件的老年人家庭要及時納入,做到應保盡保。對符合條件的特殊困難老年人,要及時給予臨時救助。紮實推進健康扶貧,針對貧困人口中的患病、失能老年人,要製定“一人一策”精準化幫扶措施,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集中救治、兜底保障,確保農村貧困老年人全部如期脫貧,同步進入小康社會。
六、加大對為老服務機構的扶持力度
各地要開展疫情對本地區為老服務發展影響的研究分析,及時將養老服務機構、醫養結合機構等為老服務機構納入扶持保障範圍。全面落實好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醫保費和緩繳住房公積金、臨時降低用氣用水用電價格等國家及本地區出台的優惠扶持政策。要結合地方和機構實際,在落實落細已出台扶持政策措施的同時,採取針對性、差異化扶持措施,如提前撥付補助資金、提高補貼標準、減免租金、發放崗位臨時補貼等,確保各類為老服務機構適應常態化防控要求,平穩有序運營服務。
各地要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老齡辦)要加強對老年人疫情防控和照顧服務工作的督導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整改,確保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全國老齡辦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