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疾病預防控制局
肺炎機制綜發〔2020〕5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
為指導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安全合理使用空調通風系統,阻止疫情蔓延和擴散,現將《新冠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指南》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代 章)
2020年2月12日
(資訊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新冠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
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指南
一、目的
為保證新冠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的安全合理使用,防止因空調通風系統開啟而導致新冠肺炎疫情的傳播和蔓延,最大限度地保護使用者,特制定本指南。
二、運行要求
(一)當空調通風系統為全空氣系統時,應當關閉回風閥,採用全新風方式運行。
(二)當空調通風系統為風機盤管加新風系統時,應當滿足下列條件:
1.應當確保新風直接取自室外,禁止從機房、樓道和天棚吊頂內取風;
2.保證排風系統正常運行;
3.對於大進深房間,應當採取措施保證內部區域的通風換氣;
4.新風系統宜全天運行。
(三)當空調通風系統為無新風的風機盤管系統(類似於家庭分體式空調)時,應當開門或開窗,加強空氣流通。
三、管理要求
(一)新風采氣口及其周圍環境必須清潔,確保新風不被污染。
(二)對於人員流動較大的商場、寫字樓等場所,不論空調系統使用運行與否,均應當保證室內全面通風換氣;並且,每天下班後,新風與排風系統應當繼續運行1小時,進行全面通風換氣,以保證室內空氣清新。
(三)人員密集的場所應當通過開門或開窗的方式增加通風量,同時工作人員應當佩戴口罩。
(四)建議關閉空調通風系統的加濕功能。
(五)加強對風機盤管的凝結水盤、冷卻水的清潔消毒。
(六)下水管道、空氣處理裝置水封、衛生間地漏以及空調機組凝結水排水管等的U型管應當定時檢查,缺水時及時補水,避免不同樓層間空氣摻混。
(七)當場所出現下列情況時應當停止使用空調通風系統:
1.發現疑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2.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類型、供風範圍等情況不清楚。
(八)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空調通風系統的常規清洗消毒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規範》(WS/T 396-2012)的要求。可使用250mg/L~500mg/L含氯(溴)或二氧化氯消毒液,進行噴灑、浸泡或擦拭,作用10min~30min。對需要消毒的金屬部件建議優先選擇季銨鹽類消毒劑。
2.當發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時,在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指導下,對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消毒和清洗處理,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